时隔几个月没有去法院了,近日去了某法院一趟,发现进法院的安检标准又升级了,不知道是不是受到河南女法官遇害的影响?之前是钱包、包裹、钥匙、水在内的饮料等,不准携带进入法院,现在直接规定手机也不准带进法院了。印象中,除了监狱、看守所、公安机关的审讯区域,其他的地方没有禁止携带手机进入的。问安检的法警,这是又出来新的规定了吗?法警指了指挂在安检门之内的墙上“安检规定”,这就是规定。在墙上的“安检规定”里,明确写着,具有拍照、录像功能的设备,应该进行寄存,不得携带进入法院。最后还明确规定,拒不服从管理,拒不配合法警安检的,不得进入法院。按照这个“规定”,恐怕笔记本电脑,也进不了法院了。以前传闻的,律师开庭被法院拒绝携带笔记本进行法庭,看来并没有部门出来纠正,反而愈演愈烈,已经推广开来了。这个“安检规定”,具有两个特点:一是根本没有制作机关的名称,根本不标根据,意思就是,这是本法院的规定,想要进法院的大门,就要遵守本法院的规定;二是张贴位置也是深思熟虑的挂在安检门之内,进入此门的都是被寄存了手机的,所以“安检规定”只能看不能拍照,意思是,这是内部规定,禁止公开禁止拍照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》第17条规定,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,尊重司法礼仪,遵守法庭纪律,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、录像、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。按此规定,是允许携带手机进入法庭的,否则也不会规定禁止录音录像之类的。为此,开庭之前宣读的“法庭纪律”,都是专门强调禁止情形的。如此规定,却被某些法院人员引申为了禁止携带手机进入的法律依据。开庭不准拍照=禁止携带手机进入,这阅读理解和逻辑推理关系,成立吗?禁止违法犯罪,是不是应该禁止菜刀的售卖?
如今进法院大门一次性的全部禁止手机携带了,以后还有必要制定“法庭规则”、宣读“法律规定”相关内容吗?真如网友说的,自己担心的一律禁止了就可以一了百了,哪里需要顾忌什么法律规定、当事人权益?如同餐馆里张贴的,凡是进店消费的,“需要缴纳餐具费X元,禁止携带外来酒水”,规定了就要执行,没人管了吗?
按照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第七条、第八条的规定(见下图),哪有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法院的规定啊?
不准携带手机进入法院,分明就是各地法院在法律规定、最高法院司法规定之外,限制和剥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自我扩权。手机身上附带的合法权益,意味着什么?——通信联系权、案件举证权、法律法规查询权、监督权等等,这是都是法定的权益。不准携带手机进入法院,岂不是意味着这些法律权益全部被剥夺了?此前,曾经有律师在法庭开庭之前,用手机拍了张法庭环境的照片,引发了律师跟法警(背后是法院领导)之间的轩然大波;曾经有律师在开庭休庭之后,用手机拍了张审案法官微信聊天群的照片,引发了二审法院遥控指挥一审法官审案的全国性热议......有人将上述的新闻事件看成了正常的舆论监督,有人却理解成了都是允许律师携带手机进入法院惹的祸。甚至有法院直接将律师休庭之后拍照直接定性成了“扰乱法庭秩序”,尽管不少自媒体、法律专家都公开撰文表示,任何的法律规定、司法规定,都没有禁止休庭期间拍照的规定。对于手机拍照录音录像功能在法院内的使用范围和热点争议,没有等来有权部门的统一性规定,却等来了各地法院逐渐推广开来的“一律禁止携带进入法院”。有些还在庆幸自己没有遇到的不要幸灾乐祸,按照这个趋势,早晚轮到你的身上。凡是到法院参与司法诉讼的,可以说接受安检的感受,就是第一司法诉讼感受。按照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得为,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基本法律常识,公职单位限制和剥夺当事人的法律权益,是要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授权的。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法院,哪里有法律依据啊?只是因为担心当事人拍照录像,引起自己的工作被动,就可以以“拒不配合案件”为由一律禁止。如此的法律规定不如自己的工作需要重要,会给当事人造成什么样的心理暗示?曾经有网友还在留言区留言称,到法院想要旁听别人的案件,只要推开门就可以进去旁听。这些留言是真不了解司法现状,还是故意在混淆视听,还是只看到了法条规定就以为是司法现实的“书呆子”?烟语君以司法经历告诉你们,现在想要到法院旁听别人的案子,根本你连大门口的安检都过不去。想要进入法院的,必须有法官给安检法警每天发送的当事人名单,或是委托代理人信息,想要旁听案件的,没有法官专门向安检法警发送的人员信息,结果只有一个——不准进入!禁止手机被带进法院,说白了就是法院人员忌惮社会监督,美其名曰有些当事人会对司法人员的言行断章取义!如今,各类公职机关都明白的道理是,执法活动要接受社会监督,公安机关更是明确了,要习惯在摄像头下执法。只有法院,却在面对社会监督时走的渐行渐远,不仅庭审直播停了,裁判文书公开可有可无了,进门的安检措施都严过登机了,只准当事人拿着纸、笔、诉讼材料才能进入。
当事人进了法院想要联系法官或是证人,不好意思,手机不能带;进了法院,想要看一下几点了,孩子放学了没有,不好意思,手机不能带;进了法院,想要查一下法律规定,不好意思,手机不能带;到了开庭,案件证据原始数据保存在手机里,不好意思,手机不能带......这些需要哪有人会给你考虑,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,想要对司法人员的言行录音录像,没门!
都说,法院是最应该讲求依法办事的地方,无论是程序上,还是实体上,都要求案件当事人、诉讼参与人严格依法行事,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,承担法律后果。感情这些法律规定,只要求当事人遵守,法院及法院人员不受约束?问题是,法院不依法办事,不依法履职,限制或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如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之类的“法院决定”,有人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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